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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合格标准 |
发布日期:2015-09-07 | 浏览量:27980 |
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和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﹝2015﹞133号),201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(含45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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